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▍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这是我搜到的120收费标准
全国关于120救护车收费的规定如下:据《物价法》规定:1、院前急救费150元/次,救护车起步费10元(3公里内),3公里以外部分2元/公里。心肺复苏抢救费100元/人次;大出血抢救费(含抢救材料、仪器,特殊止血材料除外)50元/人次;使用的药费按药品价格另行计算。个别包括出诊费过路费。根据不同的救护车价格也不同。2、担架费三楼及以下15元,三楼以上每层价5元。出诊费每次10至15元;院前急救费每车次40元,医生实施现场抢救方可收取此项费用;救护期间,化验、特殊检查、药品、血液等费用另算。
如果病人及其家属都不支付的话,大概率要由你来支付,大家算一算这笔钱对自己的家庭影响大吗,所以这也是现在很多人不想做好事的原因,自己好心帮忙,但是有一定几率损失一笔钱。而且现在因为疫情许多人的收入都降低了,导致帮助人的代价更高了,所以打120的时候还是慎重一些。也许和医护人员说明白自己只是个打电话的,可能会不收费,但要说明情况又要付出大量时间,这就是现在社会不想帮助人的原因,掣肘太多了。
▍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这个问题其实有点黑色幽默!现实中,没有接触过120的大众可能不知道120急救还要收费,而且费用比打车贵很多,现实就是这样的。现在回到问题点,打了120出车,这个费用账单已出,总不能让出车医护人员自掏腰包吧。正确做法是拨打110,告知详细现场情况,现在都是后台三网合一,110自然会统一调度出警车出救护车,账单问题自有一套系统处理,路人不用承担费用
▍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你应该支付。那你还能让120的人给你垫付这笔钱吗?120产生出车记录就会产生费用了,这个钱你不出,那怎么办呢?谁让你手欠呢?
▍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帮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120出车费,这个费用是否应当由“我”来承担?
之前我们经常看到这样的新闻,有些人在路上遇到老人摔倒后,不敢上前扶,生怕被“讹”;
如今,又有一些人在路上遇到病患或他人摔倒在地时,不敢帮着打120,生怕病患不支付120出车费而算到自己的头上。
这种事情不是没发生过,前段时间在某地,一好心大哥看到外卖骑手摔倒在地、疼痛不起,好心帮着打了120;120到场后,外卖小哥怕承担出车费用,于是强忍疼痛骑上车“溜”了。
留在现场的医护人员一脸懵,这120出车费谁负?好事做到底,最终还是好心大哥承担了一切,支付了相关费用。
那么遇到类似情形,比如120到现场后,病人以不需要救治为由、或者以伤情较轻不需要入院治疗为由,拒绝支付费用。产生的出车费到底应当由谁承担呢?“谁打120,谁付费吗”?
首先,于“情”,帮着拨打120的人肯定不需要支付费用,否则岂不是让好人寒心?
从自己的主观判断出发,或者根据现场情况、病人伤势或病情,根据自身经验,认为对方需要接受医疗救治,而帮着拨打120的,实际上在“做好事”。
倘若最终费用落在“好人”头上,那么试想一下会产生何种影响和后果?恐怕以后好人好事会越来越少,大家从“钱包”的角度出发,遇到此类事情再也不敢打120了,一定程度上会耽误病情的及时救治,我们大家都不愿意看到此种情况的出现。
家属和病患理应感激帮着拨打120的人,不感激、不表扬也就罢了,倘若此时还让好心人承担经济方面的支出,那就太说不过去了。还有可能出现的情况是,造就更多“冷血”的人、熟视无睹的人,这与我们倡导的价值观是不符的。
所以,于情于理,费用肯定不能算在好心人头上,即便是在病人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的前提下。
当然,帮着拨打120一定要建立在合理的基础上:如果明明发现对方伤势不重,比如只是磕破了一点皮肤,或者对方明确表示“老毛病了,休息一会就好了,不需要医疗救治”;以上情况下还执意帮着打120、甚至是恶意拨打120,那么不仅要由其自己承担费用,而且应当追究其无故无端、恶意占用医疗资源的责任。
也就是说,只要不是恶意拨打120,相关费用就不需要好心人来承担,这是从情理角度来说的。
第二,病人不支付费用,费用应当谁承担?法律法规层面是如何规定的?
既然120不能像119、110那样免费,或者说财政不负担120相关费用,一旦出车,就会产生油费、医疗器械耗材等各类成本,这些成本总需要有人来承担,一旦病患不承担,这笔费用到底应当由谁来支付呢?
关于120相关费用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,法律层面目前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;
但是,各地在2014年国家卫生和计生委颁布的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的基础上,就相关费用的承担人,作出了约定,可以很明确的说,这项费用应当由病患或者病患的家属来承担:
比如,《北京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》第35条、《天津市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》第39条中分别规定:
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收费标准支付费用;
患者及其家属应当按照规定支付院前医疗急救费用。
其实不止这两地把患者及其家属认定为费用承担人,其他各地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”中,也有类似的规定。
因此,“病人不支付”是没有理由的,更缺乏法律依据,应当由病人自己或者其家属支付这笔费用,不能算在帮着拨打120的好心人头上。
第三,“病人不支付”,产生的费用就损失了吗?“不支付”会不会耽误治疗?
有一种特殊的情况,那就是病人“死乞白赖”的拒绝支付,那么这笔费用就损失了吗?
其实这就不是我们该考虑的问题了,120天天出车,频次很高,遇到“老赖”的情况肯定是有,至于最后如何“平账”,我们无需多虑,这是医院内部的事,总会有人来承担,或者认定为“坏账”、“损失”。
事实上,依据《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》,即便病患拒绝支付,或者根本就没有承担能力,或者接受救治的人身份不明,找不到他的家属来代为支付,以上种种情况下,并不用担心会拒绝救治或拖延救治情况的出现,因为“办法”中第25条中明确规定:不得因费用问题拒绝或者延误院前医疗急救服务。
综上,依据各城市的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条例”,120出车所产生的相关费用,应该由病患及其家属承担,此外的第三人都没有承担该项费用的义务。
对此,大家怎么看?欢迎留言交流;
码字不易,给点个赞、点个关注吧。
▍帮助别人拨打120后,病人不支付,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?
用不着支付,因为你只是个好心的旁观者,你也不认识病人,医院会报警,警察来找其家属,到时候产生的费用也包括120费用家属会承担。就如同警察打120一样,如果每次让警察付,警察也会受不了的,所以不必担心这个,下次遇到这种情况,不用扶也不用急救,帮忙打个急救电话也是助人为乐的好事。
------------------
推荐阅读: